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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规定没收财产的范围包括哪些?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6-10-12 14:55)    点击:123

我国刑法规定没收财产的范围包括哪些?

  没收财产的范围是犯罪人个人所有的财产,“个人所有的财产”是指犯罪人本人合法所有的并且没有用于犯罪的一切财产及其在共有财产中应得的份额。我国刑法对没收财产的范围进行了一定限制,具体而言:

  1、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所谓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是指属于犯罪分子本人实际所有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得的份额。应当严格区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与其家属或者他人财产的界限,只有依法确定为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才能予没收。至于没收财产是一部还是全部,应考虑以下几个因素:犯罪分子所处主刑的轻重;其家庭的经济状况和其人身危险性大小。

  2、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以维持犯罪分子个人和扶养的家属的生活。

  3、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所谓家属所有财产,是指纯属家属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家属自己穿用的衣物、个人劳动所得财产。家属应有财产,是指家庭共同所有的财产中应当属于家属的那一份财产。对于犯罪分子与他人共有的财产,属于他人所有的部分,也不得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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