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转移财产的如何应对? |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5-12-25 13:48) 点击:164 |
对方转移财产的如何应对? 在离婚案件中,当事人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提前转移财产的行为屡见不鲜,这种行为一般视为恶意转移财产,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主张恶意转移财产一方少分或不分,同时,人民法院也可以对这种妨碍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我国《婚姻法》第47条对此有明确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诉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但我们当事人必须注意的是,依据《婚姻法》第47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2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而不是从离婚之日起计算。 同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四条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如果发现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的,夫妻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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